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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收购资产评估为2.3亿元的上海圆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0-07-21 11:01:02

圆通速递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圆通有限拟向控股股东蛟龙集团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圆诺100%股权。其持有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28号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物。公司现整体租用该等土地及房屋建筑物并支付租金,用于数据中心等信息化基础设施与物流信息互通共享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承载公司相关项目和业务。标的协商价格为2.3亿元。

本次交易价格依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授予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评估机构以202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上海圆诺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20]第0393号),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上海圆诺股东权益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
    
    1、评估结果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上海圆诺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资产总额账面价值230,584,841.77元,评估值230,584,842.32元,评估增值0.55元;负债总额账面价值20,500元,评估值20,500元,评估无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230,564,341.77元,评估值230,564,342.32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叁仟零伍拾陆万肆仟叁佰肆拾贰元叁角贰分)。
    
    2、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相关准则要求,本次评估充分考虑了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范围的相关要求,评估人员通过对评估对象的现场勘查及其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分析,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上海圆诺股东
    
    权益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
    
    3、交易定价合理性说明
    
    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20]第0393号)确认的上海圆诺全部权益评估值23,056.43万元为定价依据,最终协商确定为23,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叁仟万元)。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就本次交易,蛟龙集团与圆通有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为蛟龙集团,受让方为圆通有限。
    
    (二)股权转让方案
    
    蛟龙集团同意向圆通有限出售其持有的上海圆诺100%股权,圆通有限同意向蛟龙集团购买前述股权。
    
    (三)股权转让价格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20]第0393号)确认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由甲乙双方最终协商确定为人民币23,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叁仟万元)。
    
    (四)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条件及时间
    
    圆通有限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向蛟龙集团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
    
    (五)陈述与保证
    
    蛟龙集团保证其持有的上海圆诺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查封、被冻结等权利瑕疵,也不存在其他权属争议。
    
    蛟龙集团承诺,除蛟龙集团已经披露的信息外,上海圆诺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负债、担保、纠纷(包含或有负债、担保、纠纷)。
    
    (六)税费
    
    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并缴纳。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全面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应由违约方赔偿。
    
    (八)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对《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国法律。
    
    2、与《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在争议未解决之前,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条款。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规划需要,并将避免公司未来可能因租赁上海圆诺主要资产产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控股股东蛟龙集团、实际控制人喻会蛟、张小娟以及其他交易对方出具的《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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