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继承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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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继承规划

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管理财富是一项面向未来的技能。掌握这一技能,是改革开放三十年后带给中国人的一项挑战。换句话说,当我们的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2012年大约是6000美元)以后,中国进入了人人理财时代。 我们已经开始了人人理财的时代。

全球家族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4年,只有5%的家族企业可以传承三代以上,因为财富传承其实是两件事情,一件是传,一件是承,这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一代传,二代承。传的人要考虑怎么传,传给谁,传多少;而在承的过程当中也要考虑怎么承,谁来承,承多少!

而在传和承的过程当中,存在着很多的不确定性,主要来自于四个方面:


1、税收

我国在2004年就起草了遗产税的草案,在2010年还对草案进行了修订,遗产税实施在即。所以在资产传承的过程当中,税收是必须要考虑的一点!


2、家族成员的纠纷

家族的所有成员都有继承遗产的权利,根据关系的不同有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之分,加上如果被继承人之前有其他婚姻关系,这样就必定会导致资产的继承出现各种纠纷!


3、下一代的继承能力

前面的数据当中我们也提到了,全球只有5%的家族企业可以传承三代以上,下一代是否有能力管理好上一代留下的巨额财富也是一个很大的疑问,几年时间败光巨额财富的案例屡见不鲜!


4、婚姻风险

在婚姻的变化过程当中,如果不能确定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那就必定面临婚姻的分配!

那究竟该如何进行财富传承呢?

全世界的所有律师和专家都普遍认为遗嘱、信托和人寿保险是财富传承的主要工具。而其中最需要重视的就是人寿保险,因为它有着几大优势:


一、传承的确定性

灵活的保单可以保证投保人灵活的掌握传承时间和传承的金额,每年都可以领钱,直至终身!


二、传承的成本很低

      房产传承、股票传承都需要各种各样的高额赋税,而保单传承则成本非常低,也非常方便!


三、传承的私密性,有效性并受法律保护

《保险法》、《合同法》等都有对人寿保单的保护条例,指定受益人的人寿保险还可以避免债券债务的纠纷,真正是属于受益人的钱,没人可以拿得走!


例案:

张先生是一位成功的商人,属于高净值人群,在经营的时间中,在上海过购买了十几套房产。去年张先生突然因病去世,在分配遗产的时候,他的妻子和儿子准备继承上亿元的房产,时,却被房管局拒绝了,张太太非常震惊,明明房产证上也有她的名字,这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她和儿子凭什么不能全额的继承这些房产呢?于是就找到律师,律师经过了解告诉了她答案,原来张先生虽然事业有成,但是从来却没有安排过财产的分配问题,他认为这交给法律分配就可以了,反正肯定会给我最亲爱的人,于是在他去世以后,他的遗产将用法律的继承顺序来继承,但是继承法规定,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第一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张先生去世的时候,他老母亲还在世,她有权继承她儿子的部分遗产,但更糟糕的是,如果老母亲去世,她继承的部分要由张先生的同父异母的关系很疏远姐弟来继承,这还仅仅是房子,如果再加上其他的遗产,张太太粗略算了一下,外流的资产超过五千万,对大部分的企业家来讲,当财富离他们越近时候,风险就越大。如果不预先对风险进行察觉并且提早预防,很可能最后会把信心苦苦赚到的财富交给别人,人寿保险是争议最少的财富传承方式,它在资产传承的传承过程的中,有五大功能:

第一是给指定受益人,法律关系明确,可以避免纠纷,当资产一旦变成遗产的时候,第一个产生的问题就是,应该由谁来继承,前段时间李敖去世不久,他长女李玟就掀起了一场遗产继承风波,她要与小妈还有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争夺遗产,大多的中国家庭很少去研究法律,和张先生一样,总认为财产会给到自己最亲近的人手里,很少在健康的时候想到用遗嘱来提早做好安排,有些人会觉得提早立下遗嘱不吉利(难道不立遗嘱就不会发生风险了吗),还会因为分配不均造成家庭隔阂,而且还会在定立遗嘱的过程要求有证明人或者是花钱请律师,但是如果没有指定继承人,往往人刚走,身后就起纠纷,财富成为亲人反目的枷锁,可人寿保险就可以从根源解决以上纠纷,因为受益人可以指定,并且还具有隐秘性,总的保额是被继承人事先确定的,也相当于一份“遗嘱”,有保险公司和代理人做见证,法律继承关系非常明确,不会引起纠纷;

第二是可以创造一笔巨额的现金,实现财富的平均传承给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的财富是一个无法分割的载体,比如房子或者是公司,而继承人又有好几个的情况下,那被继承人就无法做到完全的平巨额分配,人寿保险就可以在被保险人身故的时候把他所交的保费增值几倍、几十倍上甚至更多,变成一份巨额的现金,按照被继承人遗愿按比例分割或者平均分配,也可以把房子和公司给有能力的管理者,然后再买几份和房子、公司相当的保险,指定给其它的继承人,这样就实现了公平的传承;

第三法律保护保险收益金具有避债、避税的功能,如果继承人继承类似房子这样的遗产,那被继承人如果有债务的话,就会先用房子抵债,剩下的部分再由继承人来继承,如果是购买的保险,同时指定受益人,那被继承人死亡后,保险理赔金由受益人领取,它受法律的保护,理赔金不属于遗产,所以继承人在领取理赔金的时候,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所以保险具有合理避债的功能;

第四确保财富安全的传承给指定受益人,合理的避税,目前中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从社会发展的趋势及国家消除贫富差距的需求来看,开征遗产税只是时间的问题,遗产税开征,继承人寿险面对的不是得到财产,而是先要筹集资金去交税,比如,像刚才张先生留下一个亿的遗产,如果遗产税是50%的话,那首先要筹集到5000万的现金才能拿到房产,如果筹集不到现金,还需要交巨额的滞纳金,人寿保险除了能保证理赔金能够给到受益人,不用交任何的税款,这时候还要继承房产就可以拿这笔理赔金来解决税款的来源;

第五实现家庭和企业财富的安全隔离,顺利的传承,家庭财务和企业财务不分家的模式,在中国中小型私营企业中非常普遍,企业主常常把自己所有的身家全部投入到企业的经营中,和企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种模式具有相当大的潜在风险,万一企业经营不当,三角债或者破产都会连带影响家庭财务、家庭生活,保险对于家庭财务和企业财务之间相当于防火墙的作用,在公司盈利的时候,多出的一小部分资金购买高额的保险父母做投保人,自己做被保险人,孩子做受益人,那这笔保费就和企业的经营隔离开了这份保险可以确保即便企业经营失败,也可以给自己和家人留一个温馨的家,一笔可以给孩子接受高等教育的学费,一份能让自己安度晚年的退休金。保险不能替代所有的遗产,但保险锁定的资产可以完整的保值增值传承给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