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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落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0-05-28 09:43:26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总揽人民法院司改全局,统筹规划,精密部署,督导评估,有力促进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2016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法院召开27次党组会,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深改组、中央政法委关于改革最新精神,研究司法改革议题13次,审议司法改革文件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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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防止政出多门和口径不一,最高人民法院加强了司法改革工作的归口管理,涉及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请示、报告、批复,均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审核报批,上半年批复部分省区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执行权与审判权相分离改革试点等方案12件。

  最高人民法院还对改革任务进行项目式管理,开发上线了司法改革任务电子台账系统,以可视化方式动态反映改革进度和工作成效,并清理规范改革试点项目,根据中央改革办《关于加强和规范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对人民法院牵头开展的12项试点改革工作进行了清理,将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并入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

  为了确保改革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法院还通过加强对改革项目的督察评估,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跟踪问效。最高人民法院组成了7个督察小组,针对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立案登记制等9项改革举措,赴16个省市展开督察,并开展重点项目评估工作,选取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人民陪审员制度、刑事速裁制度4项重点改革项目评估,形成评估报告,选取部分试点法院,对速裁程序与简易程序、轻罪快办机制运行状况进行跟踪对比统计,并邀请中国政法大学课题组进行第三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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